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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宜宾校区教室/报告厅借用规范管理办法(试行)

2021-11-22   宜宾校区管理员 

基于节能环保、合理配置与优化使用的基本原则,为提高教室的使用效率,确保各班级/学生社团开展相关活动的顺畅性及延续性,现就宜宾校区教室/报告厅的借用做如下规范管理。

一、组织管理及借用流程

1、校区教室/报告厅资源由教学事务部进行统一管理与调度,任何教学计划外使用教室/报告厅必须严格执行借用手续。教室、报告厅借用仅限于开展课外教学、学生社团活动、班级活动、专家讲座等非营利性活动。

2、班级或社团活动借用教室/报告厅需由辅导员或相关教师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借用申请,并向教学事务部备案。

3、审批通过后,辅导员、教师或学生干部、社团干部前往教务办公室(1A005)领取钥匙。

4、活动期间,确保不影响其它教室的正常教学。

5、活动结束后,确保关闭室内电灯、空调、多媒体设备等,带走果皮纸屑,并将桌椅恢复原样。

6、工作日时间将钥匙还回1A005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、教室/报告厅借用申请应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提交。

2、实际使用和申请事由务必一致,不得随意更改。

3、活动结束后,相关辅导员或教师务必督促学生将电灯、空调、多媒体设备等关闭,带走果皮纸屑,并将桌椅恢复原样。特别的,从其它教室借用的桌椅等物品,务必归还原处。

4、若二、3未完成,每发现一次,经核查后对相关班级或学生社团下达整改通知书,并暂停借用教室/报告厅2,同时备案统计

5、若统计次数达到三次,在原“二、4、”的基础上,对相关班级或学生社团进行黄牌警告,并追加暂停借用教室/报告厅1个月

6、若统计次数达到六次,在原“二、4、”、“二、5、”的基础上,对相关班级或学生社团进行红牌警告,并追加暂停借用教室/报告厅2个月

7、处罚时间以整改通知书下达日期为始,可跨学期计算执行。

请知悉!

教学事务部

2021年11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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