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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保卫制度

2020-09-24   宜宾校区管理员 

(一)校园秩序管理制度

为了优化育人环境,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管理,维护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局面,建立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专门人才的校园秩序,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《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
第一条 进入学校的人员,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、工作证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它进入学校的证章、证件。未持有以上有效证章、证件之一的人员进入学校,应当向门卫登记,征得同意后才能进入学校。

第二条 国内新闻记者进入本校采访,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,在通知学校有关机构后,方可进入学校采访。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,必须持有省人民政府外事机关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,并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。

第三条 学生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校外人员,遇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,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,并进行留宿登记。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异性。

第四条 告示、通知、启事、广告等,应当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,散发宣传品、印刷品应当事先征得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意。

第五条 校内举行的一切文化娱乐活动,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。

第六条 学生在校园内举行集会、讲演等公共活动或组织讲座、报告等活动都必须事先报团委或学生处批准。报保卫处备案。

第七条 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赌博、酗酒、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行为。

第八条 凡学生组建社团,应按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办理。院(系)内的学生社团组织,由院(系)审批;跨院(系)的学生社团组织由学生处审批。学生在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,因此不得建立跨校、地区的社团组织和出版面向校外的刊物。报保卫处备案。

第九条 严禁无照人员在校内经商。设在校园内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。

第十条 校园内不得随地吐痰,不准乱丢果皮纸屑、烟头和乱倒垃圾、污水。不得损坏学校的花草树木,对采摘花果、攀折树枝、摇晃幼树等破坏学校的行为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
第十一条 学生教室和宿舍区不准放高音喇叭,不得进行任何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的活动。

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(二)学生安全规则

学生是祖国的未来,为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,创造整洁、优美、安静、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学生必须遵守安全规则:

第一条 由于我校地处交通繁忙地区,来往车辆较多,学生过街必须留意过往车辆,遵守交通规则。

第二条 出入校门须遵守门卫管理制度,校内严禁打架斗殴,聚众喧哗,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。

第三条 公共场合、娱乐场所禁止酗酒、赌博,惹事生非;注意自身形象,服从管理,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。

第四条 寝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,严禁在宿舍内乱丢纸屑、杂物及易燃物品,不准使用电炉、热得快等,消除一切火灾隐患。

第五条 不准进入不规范的网吧和娱乐场所。

第六条 学生离开寝室或教室,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关好门、窗,关闭电源,寝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金钱,防火防盗,注意安全。

第七条 不得访问淫秽、黄色、赌博等不健康网站;不得在公共网上公布、传播国家机密;不造谣,不传谣,不得在网站窃取、下载国家机密。

第八条 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,互相谦让,以人为善,相互理解。

第九条 学校一年一度的消防演习、安全教育必须认真参加,身体力行,不断提高自己的急救技能和防患意识。

(三)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

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整洁、规范的住宿环境,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及隐患,防火防盗,确保学生生命、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防火防盗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,各寝室的室长应对本寝室的消防安全和防盗工作负责,其他同学应当配合室长工作,高度树立安防意识,严格执行安防制度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

第三条 凡入住本公寓的所有同学均应遵守本制度,并作如下要求:

1.不属本公寓的学生及与本公寓无关的人员,未经公寓管理人员同意,一律不准带入公寓或留宿。学生亲友来访应到值班室与公寓管理人员联系探访事宜,并做好登记;

2.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公寓,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公寓。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,必须持相关证件到值班室登记并写明事由;

3.严禁将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、淫秽音像制品带入公寓;

4.不准在公寓区域哄闹、喧哗、打架斗殴;严禁在楼道、寝室停放自行车,不准堵塞消防通道;禁止在公寓内酗酒、赌博、打球以及焚烧纸屑等杂物;

5.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和照明设备靠近枕头、蚊帐、被褥等可燃物;

6.不准乱扔烟头和躺在床上吸烟;

7.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(电饭煲、电炉、电水壶、电磁炉“热得快”、电炒锅等电器不论功率大小一律不准使用;煤油炉、液化气罐等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器具一律不准使用;其他未列入但被认定不能使用的电器一律不准使用)不准在公寓内做饭;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、网线、电话线,电话不允许安装分机;

8.不准盗窃国家、集体以及私人财物;寝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,学生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;寝室钥匙不外借,绝不允许人离寝室不关灯、不锁门;

9.不准在公寓区域乱泼、乱倒、乱砸,不准往楼下乱扔东西;

10.不准损坏灭火器材、消防设施和公共财物;

11.携物(特别是贵重物品)外出的同学自觉到值班室持证登记,经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外出,不得无理取闹;

12.晚上熄灯关门后,如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外出。熄灯关门后进出公寓的同学一律持证登记,名单每周抄报学生处和各院(系),由学生处和各院(系)予以处理;

第四条 消防安全,防火防盗,人人有责,对违反本制度第三条相关规定的,一律报送学生处、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,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害的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第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未列入的其他安全管理规定和《学生公寓管理制度》以外的违纪行为报送学生处酌情处理。

第六条 凡入住公寓的所有同学均要严格执行本制度,一旦违反,严肃处理。

(四)大学生安全知识

1.防盗知识(参见“大学生入校安全常识”)

2.防滋扰知识

滋扰主要是指对校园秩序的破坏扰乱,对大学生无端挑衅、侵犯乃至伤害的行为。大学生必须提高警惕,尽力预防和制止外部滋扰,以保证学校教学、科研和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。

(1)大学生受外部滋扰的常见形式

1)不法分子通过多种途径与少数大学生进行交往,如发生矛盾或纠葛,便有目的地入校寻衅滋事、伺机报复等。

2)有的社会不法青年,在游泳、沐浴、购物、看电影、参加舞会、观看比赛、甚至走路等偶然场合,与大学生挑起矛盾,进而酿成冲突。

3)有的不法青年,专门尾随女同学或有目的地到学生宿舍、教室等处寻找机会侮辱、搔扰、调戏女生,甚至对女同学动手动脚,致使女大学生受到种种伤害。

4)少年犯罪团伙邀约到校园内斗殴滋事,从而使围观或路过的大学生无端遭殃。

5)外来人员或某些法纪观念淡薄的教职工子女与学生争抢活动场地、喧宾夺主,从而引发矛盾和冲突。

6)电话滋扰。有的不法青年,喜欢在师生休息时不停地拔打电话,或者无聊地谈天说地,或者口吐污言秽语,以搅得他人不能入睡为乐。

7)信件滋扰。少数无赖之徒,千方百计地打听异性大学生的姓名,然后不停地给其写信,不是低级庸俗的谈情说爱和造谣中伤,就是莫名其妙的恐吓和威胁,甚至敲诈勒索,从而造成被害人在精神上非常痛苦。

(2)大学生应当怎样对待外部滋扰

寻衅滋事是典型的流氓活动。在校园内遇有此类事件,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。

1)提高警惕,做好准备,正确看待,慎重处置。面对流氓滋扰,千万不要惊慌而要正确镇定对待。要问清缘由、弄清是非,既不畏慎退缩、避而远之,也不随便动手,一味蛮干,而应晓之以理,妥善处置。

2)充分依靠组织和集体的力量,积极干预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。如发现流氓滋扰事件,要及时向保卫处(87992110)报告。一旦出现公开侮辱、殴打自己的同学等类恶性事件,要敢于见义勇为,挺身而出,积极地加以揭露和制止。

3)注意策略,讲究效果,避免纠缠,防止事态扩大。在许多场合,滋事者愚昧而盲目、固执而无赖,有时仅有挑逗性的言语和动作,叫人可气可恼而又抓不到有效证据。因此,一定要冷静,注意讲究策略和方法,正面对其劝告,不要与其纠缠,及时脱离现场,避免受到伤害。

4)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他人和保护自己。面对流氓滋扰事件,既要坚持以说理为主,不要轻易动手,同时又要注意留心观察、掌握证据。

3.防诈骗知识(参见“大学生入校安全常识”)

4.防抢劫知识

抢劫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施行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。抢夺,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、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的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。这两类犯罪行为都会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,且容易转化为凶杀、伤害、强奸等恶性案件,比盗窃犯罪更具有社会危害性。

(1)案发时要尽力反抗。只要具备反抗的能力或时机有利,就应发动进攻,以制服或使作案人丧失继续作案的心理和能力。

(2)与作案人尽量纠缠。可利用有利地形和利用身边的砖头、木棒等足以自卫的武器与作案人形成僵持局面,使作案人短时间内无法近身,以便引来援助者并对作案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。

(3)实在无法与作案人抗衡时,可以看准时机向有人、有灯光的地方或区域奔跑。

(4)巧妙麻痹作案人。当处于作案人的控制之下而无法反抗时,可按作案人的需求交出部分财物,并采用语言反抗法,理直气壮地对作案人进行说服教育,晓以利害,从而造成作案人心理上的恐慌。切不可一味地求饶,应当尽力保持镇定,与作案人说笑斗口,采取默认方式表明自己交出全部财物并无反抗的意图,使作案人放松警惕,以便自己看准时机进行反抗或逃脱其控制。

(5)采用间接反抗法。趁作案人不注意时在作案人身上留下记号,如在其衣服上擦点泥土、血迹,在其口袋中装点有标记的小物件,在作案人得逞后悄悄尾随其后注意逃跑去向等。

(6)注意观察作案人,尽量准确记下其特征,如身高、年龄、体态、发型、衣着、胡须、语言、行为等特征。

(7)及时报案。作案人得逞以后,很有可能继续寻找下一个抢劫目标,甚至在作案现场附近的商店和餐厅进行挥霍。报案时如能准确描述作案人特征,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布控,抓获作案人。

(8)无论在什么情况下,遇到抢劫时只要有可能就要大声呼救,或故意高声与作案人说话。

5.节假日安全知识

节假日,有不少同学回家、旅游、购物、联系就业单位或参加同学聚会等活动,在这些活动中,请广大同学务必注意安全。

(1)节假日期间不宜进行长途旅游,更不能私自组团旅游,不能单独外出远行,若外出需向各院系请假。

(2)外出时不要和陌生人交往,不轻信他人,谨防上当受骗。

(3)晚上外出不要到偏僻、无人或陌生的地方。

(4)旅行中遵守旅行路线,不到生、险的地方。

(5)集体外出时要集体活动或结伴而行,不脱离集体单独行动。

(6)如发生脱离集体迷路走失或处于危险时,想办法在适当的时机发出或制造求救信号,等待救援。

(7)外出应遵守各种交通法规。

(8)多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,不酗酒、赌博,不存放、浏览淫秽物品。

6.网络安全知识

网络对大学生造成的直接伤害主要是精神和心理上的依赖,而非身体上的伤害,目前最为普遍的是“网络成瘾症”,其主要症状为情绪低落、头昏眼花、双手颤抖、疲乏无力、食欲不振等现象,因此而退学的大学生屡见不鲜。

(1)自律遵守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规定,不玩网络游戏、不浏览色情信息,不信谣,不传谣。

(2)网上聊天要以自己熟悉的朋友和同学为主,最好少聊天或不聊天,更不能与网友谈及低级话题。

(3)在网上慎交朋友,不要将个人资料外泄,更不要随便答应“网友”外出。

(4)电脑不能代替的是人的情感交流,多在现实生活中与同学和朋友直接交往、聊天。

(5)要控制上网操作时间,每天操作累积不应超过3小时,且在连续操作1小时后应休息15分钟。

(6)加强体育运动,要合理安排时间,讲究科学用脑。

7.常用报警电话号码:

报警电话:110 消防报警电话:119

交通事故报警电话:122 医疗急救电话:120

学院内报警电话:87992110

(五)学生集体公寓怎样防火

1.不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
2.不要在公寓内焚烧杂物。

3.不乱拉乱接电线。

4.不乱扔烟头。

5.不躺在床上吸烟。

6.不点蜡烛。

7.不使用电热器具。

8.不使用煤炉、煤油炉、酒精炉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器具。

9.使用台灯不超过25瓦,不靠近可燃物品。

10.要人走灯灭,嗅到电线胶皮糊味,要及时报告,采取措施。

(六)怎样报火警

发现起火,要迅速报警。用普通电话报警时,要沉着冷静,拨准“119”火警电话。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的地点、单位及其所在的区、县、街道名称,说明是什么东西着火,是否有人被围困,火势大小,有没有爆炸危险物品等情况。要讲清楚报警人姓名、单位和所用的电话号码,并注意听消防队询问,正确、简洁地予以回答,待对方明确可以挂断电话时,方可挂断电话。报警后,要立即派人到单位门口迎候消防车,并带领消防车迅速赶到火场。

(七)怎样逃生

1.平时要想好几条不同方向的逃生路线。

2.躲避烟火不要往阁楼、床底、大橱内钻。

3.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、湿被褥勇敢

4.不要留恋财物,尽快逃出火场,千万记住,即已逃出决不回跑。

5.在浓烟中避难逃生,要尽量放低身体,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。

6.如果身上着火,千万不要奔跑,要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。

7.不要盲目跳楼,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,紧拴在门窗和重物上,顺势滑下。

8.充分利用房内的门窗、阳台、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自救。

9.楼上如被火围困,快向室外扔抛沙发垫、枕头等软物或其他小物品,夜间则可打手电,发出求救信号。

10.若逃生路线被火封堵,立即退回室内,关闭门窗,堵住缝隙,有条件的向门窗是浇水。

上一条:关于收集宜宾校区师生服务中心及公共服务建设意见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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